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受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指导。学院其主要职能是面向全疆开展交通行业高等、中等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承担全区交通系统干部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学院下设23个处室,分别是: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督导办公室、教务处、道路桥梁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图文信息中心、科研处、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团委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工会离退休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学院编制数 499,实有人数781人,其中:在职463人,退休314人,离休4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10492人,其中高职10165人、中职327人。成人学历教育124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依据新交财【2019】7号《关于批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学院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11582.43万元。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 6882.43万元、教育收费(财政专户)4700.00万元,支出预算:教育支出 924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3.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1323.3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1582.4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 6882.43万元,占预算 总收入59.4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700万元,占预算 总收入40.58%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 11582.43万元元,其中:
基本支出 686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8%
项目支出 471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6882.4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1、教育支出 4545.22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3.84万元。3、交通运输支出 1323.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基本支出 479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759.3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8.67万元;
六、教育收费预算项目支出4717.11万元,其中: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基本支出2089.4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14.76;
(2)商品服务支出607.7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81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项目支出2627.68万元
(1)课时费及其他人员费2145万元;
(2)学生水电暖及其他费用 358.85万元;
(3)联合办学分成支出 63.83万元;
(4)安保专项经费 45万元;
(5)思政专项经费 5万元;
(6)招生就业指导经费 5万元;
(7)其他专项经费5万元;
七、征收计划520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470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经营收入200万元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5万元(在事业收入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部门预算比2018年部门预算增加1981.44万元,其中,学生奖助贷资金增加766.06万元,基本建设资金增加628.37万元,学费收入增加587.01。
十一、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校园消防改造152万元,3号学生公寓抗震加固361万元两个项目。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5564..42平方米,教室建筑面积107647.01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1481.44平方米,学生宿舍建筑面积59228.8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