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群团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要求,落实共青团十八届二中全会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我院共青团及学生会加强建设、深化改革。
按照《新疆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我单位对照《新疆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