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新交院(2022)15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学生学籍在校最长年限8年。经核查,学院有14名学生学籍保留已超过8年,经学院2024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现将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间内,请相关学生来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在公示期仍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我院将进行学籍注销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6月10日
联系电话: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991-3392598
监督电话: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991-3392009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方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附件:
学院高职(专科)14名学籍满8年学生公示名册(1).xlsx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