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批准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教育部、财政部首批命名的职业教育汽车维修实训基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
第四十五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
丰田公司T-TEP(丰田技术教育课程)项目合作校
东风雪铁龙-新疆培训中心
沃尔沃建筑设备西北区能力发展基地
一汽-大众TQP项目合作校
上汽-大众SCEP项目合作校
我们的荣誉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开发建设新疆奖状
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自治区第一届文明校园
学院简介
学院创办于1953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运输类应用技术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受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指导。
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占地855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余元,馆藏图书70万册;现有153个校内实训室、167个校企实训基地,有400米塑胶标准田径运动场、1.6万平方米室内体育馆、8万多平方米的国家标准汽车驾驶教练场。现有专职教师381人,副高以上职称76人,博士、硕士208人。3名全国行业青年岗位能手、2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名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名教师获得全国职业教育黄炎培杰出教师奖。
学院主动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突出综合交通运输行业特色,围绕着综合交通发展设有道路桥梁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七个教学分院。开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38个高职专业。现已建成自治区级特色专业9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学院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依托道路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运用工程四个研究中心积极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及服务社会能力。
多年来,学院以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校风和“励学笃行”的校训,培养政治上可靠、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7%以上,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持。
一、2020年“直升专”招生计划和专业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程序
(一) 招生对象:按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考生已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 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5月14日前
2.报名方式:各中职学校推荐(公示)
3.报名地址:各中职学校将推荐材料交至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不接收学生个人递交申请材料);
4.学校初审:由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毕业生推荐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学生,需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推荐学校校长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材料把关并签字盖章。并于报名截止前,由推荐学校将审核合格的毕业生推荐材料报送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5.报名申请材料:
(1)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3)考生户籍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个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5)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6)学校政审证明;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录取办法和要求
1、参加我院“直升专”考试的考生,中职期间所有成绩的平均分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专业课平均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时间:5月16日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5、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中职期间所有成绩的平均分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院网站首页及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8日-22日。
6、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审核公示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在新疆招生网和我院官网公布。
7、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组织管理及相关待遇
1.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
2.被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书等相关待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3.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统一标准收取,奖、助学金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标准评定发放。
五、工作要求
1.各推荐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充分介入整个招生过程,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及时纠正和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在工作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联系方式:0991-3392065、3392000、3392006
传真:0991-6861430
邮编:831401
网址:www.xjj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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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docx